大连瑞丽医疗美容门诊部做隆胸手术,术后半年多双侧乳房变硬,经医院诊断为双侧隆乳术后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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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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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4 21:45

两年前,想改善胸部外形的姜女士在大连瑞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瑞丽医疗美容)做了隆胸手术,术后半年多,她的双侧乳房变硬,经医院诊断为双侧隆乳术后畸形,尤其让姜女士意外的是,为自己主刀的主诊医师竟是一位没有获得实施隆胸手术资质口腔专业医师。

姜女士一纸诉状将大连瑞丽医疗美容告到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近日,该院一审判决判大连瑞丽医疗美容赔偿姜女士损失。

2017年11月3日,38岁的姜女士为改善胸部外形,从黑龙江来到辽宁大连瑞丽医疗美容做自体脂肪丰胸手术,当天医师鲁某为姜女士进行了“自体脂肪丰胸”及“腰腹环吸”手术,姜女士共花费26448元。

姜女士称,2018年4月开始,她经常感到胸部不适,先后两次到大连瑞丽医疗美容复查,发现胸部有硬块,医生让她热敷一下,但热敷及理疗后均没有改观。随后,姜女士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检查,被诊断为“双侧乳房变硬、板结,多个结节联结成片,双侧隆乳术后畸形”。

姜女士了解到,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验。但当时给她做手术的鲁某未证明其具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也未证明其具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因此这家美容机构及主诊医师在未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前提下,对自己进行了治疗且造成损害。姜女士认为大连瑞丽医疗美容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姜女士将大连瑞丽医疗美容起诉至法院,要求该美容机构承担赔偿70%责任,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大连瑞丽医疗美容称,他们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明确可以从事美容外科,医师资质证书也已备案,因此,他们具备腰部抽脂、吸脂丰胸术。只是主治医师鲁某已经不在该美容机构执业,他们后来补充了此医师在网上备案的信息截图。所以他们美容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都没有问题。同时术前、术中和术后,他们都按照相关规定给姜女士做了必要的检查,尽到了告知义务。术后整体来看,其手术行为没有任何的过错和瑕疵,注射的数值符合标准。而且从超声影像资料以及CT平扫可以看出,手术注射是均匀的、成功的。他们认为,姜女士在一年的恢复期内,医疗并没有完全终结,配合必要的治疗是完全可以恢复的。

大连西岗区法院查明,大连瑞丽医疗美容聘请的医师鲁某网上登记备案信息显示,其2017年6月29日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局审批的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其2018年8月21日经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批的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

2019年8月14日,经大连西岗区法院与西岗区卫生局核实,医师鲁某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许可项目中不包括隆胸项目,无权实施隆胸手术。

法院认为,大连瑞丽医疗美容机构未举证证明鲁某有权实施隆胸手术,且经向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局核实,鲁某没有获得实施隆胸手术的许可,作为专业且相对知名的医疗美容机构,却不能提供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范围内执业的证据,其行为不仅超出了医疗美容机构的基本从业规范,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直接威胁患者的身体权、健康权。对姜女士的损害存在明显过错。

后经司法鉴定,认定大连瑞丽医疗美容在术前检查中相关检查不完善、缺少鉴定记录、术前准备欠充分,缺少相关检查项目,未尽到必要告知义务。且该美容机构存在医疗过失,该医疗过失与姜女士的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次要原因。

因此姜女士的主张成立,美容院对姜女士的损害存在明显过错。而主诊医师超出诊疗许可项目从事诊疗活动的因素,作为证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唯一的定案依据,因此综合考虑美容院的整体过错程度,法院要求美容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据此判定大连瑞丽医疗美容赔偿姜女士医药费8775元、误工费5214元、护理费1050元、营养费2100元、交通费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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