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今日佳人美容院祛疤痕,可疤痕没淡,反变成了白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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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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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8 14:38

   12月5日,消费者刘女士来到本报消费投诉联络站,反映她在东二条路新安街的今日佳人美容院祛疤痕,可疤痕没淡,反变成了白斑。

    刘女士介绍,因小时候被开水烫伤,下巴留下了疤痕,听朋友说可以通过美容减淡疤痕。3月12日,她来到今日佳人美容院接受疤痕祛淡服务。当时美容院经营者告诉她,她的烫疤可通过用微针方法,再用专业祛疤产品减淡。刘女士交了2000元费用,并签了一份“不如美容前或出现白斑现象,美容院应两倍赔偿治疗费”的协议。

    治疗之后回到家,刘女士发现疤痕处开始变红、结痂,第三天就出现左脸下部增厚、肉变臭现象。她赶紧给美容院打电话反映情况,被告知,还得买大量的产品涂抹,否则不会有效果。为此,她再次来到美容院,交了1000元钱,买了冻干粉等产品。抹上后,右侧没什么问题,但疤痕并未减淡,左侧发臭的部位外皮处显出白斑,里面还有很大的硬结。      4月份时,她再次找到美容院,被告知,10月份微针师傅会来我市,让她等一等,届时会对她进行针对性治疗。

    可直到12月份,她左脸处出现的白斑并无丝毫改善。刘女士上网看到,这种美容应该在医疗美容院进行,而今日佳人美容院的营业执照上明确写着“生活美容”,这让她对今日佳人美容院的资质产生了疑惑。于是,她要求美容院允许她到正规的医院进行治疗或赔偿治疗费,但今日佳人美容院只给她赔偿7000元钱。对此,她不能接受。

    据今日佳人美容院经营者张经理解释,刘女士在祛除疤痕时,是自己护理不当感染造成的白斑现象,她们是生活美容,而微针也是生活美容范围。刘女士前后共花了3000元钱,出现白斑现象,美容院按照先前双方签订协议上所写双倍赔偿,给付7000元钱,已超过两倍赔偿协议。但刘女士不同意,让她支付3万元的治疗费,她认为刘女士超出这个赔偿金额的要求不合理,所以双方才产生了纠纷。

    对此说法,刘女士认为,她并不知道疤痕去淡用微针属医疗美容范畴,因此当时才签了生活美容范围的协议。今日佳人美容院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却对她进行了医疗美容,对此美容院并没有告知她,前面所签的协议当然也不能做为正确的协议来履行。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稽查科李科长指出,凡是刺入性的美容项目均属医疗美容。微针刺入皮下组织出血,当属医疗美容范畴。

    市消协副秘书长康玉田指出,生活美容场所施行医疗美容项目是违法行为。从刘女士的投诉来看,消费者与美容院签订协议时,美容院没有真实告知其服务项目的性质,美容院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先前的协议当然显失公平。消费者刘女士想得到额度较高的赔偿,最好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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