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华医学美容医院做祛眼袋后,3年来一直饱受双眼闭合不拢、结膜炎、干眼症等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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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至上
2021/03/03 11:20

近日,四川法制报记者接到成都一消费者投诉称,她在成都大华医学美容医院(下称“大华医院”)进行了一次祛眼袋手术。由于手术效果不佳,3年来一直饱受双眼闭合不拢、结膜炎、干眼症等困扰,严重影响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她说,她之所以选择大华医院,是因为他们在宣传中宣称为其“特别优势项目”,并称“手术效果至少能维持15年左右”。
投诉:
做祛眼袋手术“很受伤”
成都大华医学美容医院是成都地区一家颇具知名度的整形医院,本月中旬,成都消费者徐女士向四川法制报投诉称,她于3年前在该院做了“眼袋”手术,结果导致双眼不能闭拢以及严重的结膜充血,这次爱美之旅留下的后遗症至今仍困扰着她。
徐女士告诉记者,这3年多以来,她每天洗脸时都必须小心翼翼,生怕眼睛进水引发炎症。谈起当初选择到大华医院做眼袋祛除手术的原因,徐女士说,他们的广告打得到处都是,想不看都难,并且一再宣称自己的水平多么高超;关于祛眼袋技术,他们还宣称手术效果至少能维持15年。
2010年8月19日,徐女士到大华医院做了眼袋切除手术,手术费等共计6135元。“做手术之前,医生再次告诉我,一定相信他们的技术水平,保证没有问题。”
不过,术后几天,徐女士的双眼就出现闭合不全、眼睑外翻等症状,后来更是演变成了干眼症、结膜炎等症状,还时刻伴随着干涩、疼痛。徐女士向医护人员反映了上述情况,得到的回答是很正常,属手术恢复期的正常现象,“再好好等等”。
权威医院:
眼睛症状已难根治
“既然医生都这么说了,我对医学这块又不太懂,只好按照医生的要求安静的等着。”徐说,她又等了一段时间,但上述症状仍未消除,并有日渐加重的趋势;由于长期双眼闭合不全,这给她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洗个脸得格外小心,天天还得滴眼药水。
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感到“很受伤”的徐女士分别到川大华西医院、华西四院和省医院就医,均被告知眼睛的症状已难根治,只能靠滴眼药水缓解干涩疼痛等不适反应。不过,医生告诫徐女士,眼药水属抗生素药物,长期点滴会产生副作用并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记者注意到,上述医院分别出具的诊断结论是,“双眼结膜充血,闭合不拢”,“右眼袋干眼症,闭眼时右眼暴露1×1.3毫米”,“双眼袋矫正术后并发症”。
徐女士还反映,院方术前并未与她签订手术同意书,去年以来,她多次找到院方协商解决此事,但一直没有结果。
律师:
院方涉嫌违约并应担责
针对徐女士反映的情况,10月16日,记者向大华医院院长张平安提出采访要求并留下了书面采访提纲,不过,截止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院方任何回应。
登录大华医院官方网站,记者查到了该院发布的一篇题为《祛眼袋三大方法,助你恢复青春》的宣传文章,其中关于“祛眼袋技术”的介绍是:“因为相对有一定风险,要求技术性高,所以成为大华特别优势项目。”关于“眼袋去除的手术效果”,院方的承诺是:“经过手术后,眼睑平整,无皱纹,皮肤光泽……手术效果至少能维持15年左右。”
该文的结尾还特别说:“需要提醒的是,眼袋手术并非看起来那么简单,只有通过临床经验丰富,正规医院的医生对不同情况的正确判断才能获得最佳美容效果,避免手术的并发症发生。”
就此纠纷,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吴映兵律师谈到,徐女士与大华医院之间存在着消费合同关系,从大华医院公开承诺的“手术效果至少能维持15年左右”来看,院方已涉嫌违约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依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3条等规定,如给徐女士造成了人身伤害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因此,徐女士在无法协商一致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等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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