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爱美女子竟在宾馆里隆鼻,术后鼻子一直疼痛红肿!

美丽至上
2021/04/15 22:3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这些年,微整形受到不少爱美人士的追捧
爱美的小王就大胆尝鲜
在微信上联络了一名“美容医生”进行隆鼻
而隆鼻的场所竟然是在宾馆!
最后,小王也为这次不靠谱的选择
付出了惨痛代价…
爱美女子遇赤脚大夫
隆鼻不成反受折磨
即将结婚的小王,一直以来都对自己的鼻子不太满意。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同事做了隆鼻手术非常成功,这让想在婚礼上展现最美自己的小王看到了希望。在同事的介绍下,她认识了自称能做微整形手术的小美。两人谈好价格后就安排好了手术的时间。
两人原本约在美容院里做的隆鼻手术,可到了手术当天,小美说“美容院人满了没有床位”,最终改在美容院附近的一家宾馆进行。做完手术的小王忍着手术的剧痛,期待着手术后的呈现。看第二天醒来,小王的疼痛不但未见好转,反而更加剧烈。小美查看了小王的伤口后表示,刚做完手术有疼痛是正常的,没有什么大碍。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王鼻子的疼痛和红肿越演越烈,甚至超出了小美的预料。于是,小美带着小王去了当地的医院检查治疗,经吃药打针后依然没有好转。一次变美的隆鼻手术平白带来无妄之灾,不仅让小王身体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更让她的心里备受折磨。
小王是看到同事手术做的很成功后才选择隆鼻,实施手术的也是同一个人,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直到这时,小美才承认,自己并不是美容院的美容医生,她只是跟人学过做美容。之前给人隆鼻都没出过问题,这次换了新药,没想到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
微整形纠纷牵出黑色产业链
经过一番心理斗争后,小美到公安局如实交代了前因后果,并对自己给小王做微整形后带来的严重后果表示歉意。
原来,小美通过微信加好友的方式,联系上了微信昵称为“爱妃韩式半永久定妆微雕”的杭州女孩小雷。2015年11月,小美邀请小雷到西安向她传授微整形技术。在一家宾馆内,小雷给小美上了一周的课,收取学费5000元,同时将随身携带的黄麻、水光针剂、玻尿酸等药品销售给小美。之后小雷又通过邮寄方式将药品和医疗器械寄给小美。
一起简单的微整形纠纷,牵出了背后隐藏的复杂利益链条。警方决定深挖背后的这条黑色利益链条。为了追查这批药品的上线,小美在微信上以个人名义,向小雷发出了邀约。当小雷出现后,警方对她实施了抓捕。在小雷随身携带的行李箱中,民警现场查获了大量用于微整形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经鉴定为假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
张华英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 律师
没有资质和医疗许可
就敢给随便人做微整形手术?!
药品更是通过网络交易购买
背后的风险和隐患可想而知
美容整形本来是件锦上添花的事情
切莫美容不成反添烦恼
小美的行为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美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擅自进行隆鼻手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罚款。《刑法》所涉非法行医罪和行政法所约束的非法行医存在一定的界限,实施了非法行医行为并非必然构成犯罪,本案小美是非法行医,但尚未构成严重的情节,所以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小美的行为也给小王的身体权、健康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也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小雷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小雷的行为涉嫌销售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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