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尔丽医疗美容门诊部供的溶脂、鼻梁填充、法令纹美容、八点拉提等服务没有标价违反规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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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21:00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朝发改价检处[2017]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爱尔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不明码标价的)的价格违规行为。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北京爱尔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作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群众举报,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8日对北京爱尔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调查)。经查,北京爱尔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1日提供的提供的溶脂、鼻梁填充、法令纹美容、八点拉提美容服务,没有标价。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为北京爱尔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不明码标价的)价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中第(一)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第七条第(四)项、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北京爱尔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作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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