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美颜和医疗美容门诊部利用“某某卫视主持人”等 19 名患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展示患者诊疗前后的对比照片,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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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2021/06/06 11:10上海智美颜和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官网发布“xx卫视主持人xxx微整全程”、“著名主播xx现场体验音波提拉”等内容,利用“xx卫视主持人”等19名患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展示患者诊疗前后的对比照片。另查,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宣传“囊括全球顶尖的医美专家”、“提供最先进的医美技术和最专业的医美治疗方案”等。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以及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目前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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