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可诺丹婷美容院做面部护理等项目,女子无力偿还20万“美容贷” 协议退款后再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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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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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14:25

现代社会,各种信用卡、网贷的出现,让人们在消费时感受到便利,但同时也令部分人在消费时失去自我控制力。社会上有许多贷款消费后无法偿还的例子,他们大多数经济收入不高,但又想要享受更好的生活,因此选择贷款的方式提前消费。

山东省济宁市的李女士最近就陷入了贷款美容却无力偿还的困境。据悉,李女士2017年6月开始在济宁市区一家可诺丹婷美容院内做美容,因对身体、面容不够自信,在综合考虑自身想法及美容师建议的情况下,先后办理了乳龄管理项目93000元、胸臀护理项目70000元、面部护理项目20000元、洗护项目8800元,共计消费192800元。

然而李女士所花的这些钱,并非自己的积蓄,而是未考虑自身偿还能力,透支了10张信用卡得来的。李女士表示,因为透支信用卡无法偿还,每天都会接到催款公司的电话,亲戚朋友也会收到恐吓短信,这让自己寝食难安。找不到任何人借钱,又深陷还贷苦恼中的李女士,经过前后思量,李女士坚定地认为是美容院忽悠自己消费而造成的,并于2018年1月初找到这家美容院,强烈要求退款。

李女士与美容院店长经过一番交涉后,店长表示可以退还未消费的钱。2018年1月15日,经协商一致签订了退款协议,李女士也向美容院出具了保证书,表示只要美容院将未消费的50718元退还便不再追究美容院责任,美容院也一次性将李女士未消费的50718元退还给了李女士。然而,拿到退款的李女士仍有十几万的贷款和利息需要偿还,于是想继续要求美容院退还已消费的钱,理由是认为自己在美容院里购买的各种项目并非自愿,而是被“忽悠”了。店长表示无法认同李女士说法,原因是李女士办理信用卡来店内消费的行为纯属自愿,且美容院也提供了对等价值的美容服务,不同意退还李女士已消费的款项。

双方各持己见,协商无果。于是,李女士于2018年9月开始通过发布网络信息、煽动到该店消费的其他顾客闹事等方式,持续干扰美容院正常营业,并将该家美容院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目前,相关政府部门已介入,事件进展待跟进。

针对本次事件的说明:

据调查,美容院内所有美容项目明码标价,李女士的每笔消费都有记录,同时美容院称李女士消费的项目都获得了相应的服务,李女士是对服务满意才会持续在美容院内消费的,这也说明美容院提供的服务获得了李女士的认可,与李女士支付的报酬是对等的。

针对李女士接受完美容服务后表示被美容院“忽悠”消费的情况,美容院称店里一直是明令禁止美容师以个人想法左右顾客的,所有消费项目都需要如实向顾客说明功能及效果,这一点在美容院其他顾客口中也得到了证实。

在双方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所产生的交易中,李女士因为个人无法承担贷款,继而想到找美容院退还已消费的款项,这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的内容,因为贷款属于个人行为,与商家无关。不过,美容院同意退还未消费的款项,彰显了积极的态度。在双方达成协议、美容院履行完退款义务后,李女士反悔并集结他人扰乱美容院正常经营,导致美容院营业困难、遭受损失,这种方式不合规也不合法。

本次事件给广大商家以警醒:在诚信、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商家与消费者产生冲突时,商家也要谨慎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纷争,遇到困难无法自行解决时更需寻求法律帮助,以免遭受损失。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维权产生的前提是,在交易过程中未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中任一项,否则,是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因此消费维权需要理性,也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另外,告诫大家,消费应量力而行,不提倡大额贷款的方式提前消费,以免给自己带来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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