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颜美容院无资质擅做鼻部塑型及鼻部缩孔术,法院判决退费赔款

  • 收藏: 0
  • 浏览: 253
  • 回复: 0
美丽76295858

美丽76295858

2021/07/04 17:12

  年近40的杨女士把自己的美丽“托付”给了一家没有资质的美容院,美容不成反而险些毁容。日前,徐汇法院判处新妃美容苑返还汤成英美容费28200元,并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律师代理费1000元。

  2008年3月17日,杨女士在新颜美容院处接受鼻部美容手术,因手术效果不理想而投诉到有关部门,结果意外发现新颜美容院的经营范围仅是美容、化妆品和洗涤用品销售,根本没有取得医疗美容的资质。她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新颜美容院返还美容费32200元,支付后续治疗费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30000元、交通费1000元,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

  杨女士诉称,她分别于2008年2月底和3月17日在新颜美容院处接受形体、鼻部塑型及鼻部缩孔术。新颜美容院仅具有普通美容资质,擅自进行医疗手术美容,造成其身体

  杨女士诉称,她分别于2008年2月底和3月17日在新颜美容院处接受形体、鼻部塑型及鼻部缩孔术。新颜美容院仅具有普通美容资质,擅自进行医疗手术美容,造成其身体严重损害。

  新颜美容院辩称,杨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塑型没有到曼妙的效果,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在本店的整形手术造成了鼻部畸形。店方同意返还美容费,但先前已经退还杨女士4000元。虽然新颜美容院没有资质,但并未对杨女士造成损害,因此不同意给付后续治疗费及其它索赔费用。

  法院认为,新颜美容院没有医疗美容资质,却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手术,为杨女士的鼻部美容,其收取的美容费应当返还杨女士,新颜美容院主张已退还杨女士4000元,因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难以采信。虽杨女士曾做过鼻部手术,但新颜色美容院再次为杨女士鼻部进行手术,势必加深或留下疤痕,因此对于杨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予以支持,但具体数额由法院酌情调整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Copyright ©2009-2025 真美分享 闽ICP备2021019094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不
代表本网站观点,如发现侵权行为或权利人发现存在
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wuyuchena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