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做假体加耳软骨隆鼻手术,术后假体外露、鼻子长包,多次协调未果欲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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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21:27“隆鼻手术失败后,医院一直不愿承担责任。”西安的张女士反映,自己在宝鸡一家医院美容科隆鼻手术不成功后造成不良后果,多次协调未果。
消费者:手术失败院方应负责
8月30日,张女士介绍,今年5月31日,她在宝鸡高新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做了假体加耳软骨隆鼻手术,6月9日拆的线。拆线后10天左右她发现鼻腔内有异物,检查后医生说是假体外漏,重新缝合了一下,7月2日再次去拆线发现假体依然外漏,当时主治医生说回家恢复一个月就会长好,结果回去休养20天,发现伤口不但没长好反而假体外漏更多,再检查时医生说假体必须拿出来,否则容易造成感染。
随后经过张女士同意,医生手术取出假体,张女士回忆说当时就发现鼻子上一个包,医生告知是耳软骨不用取出,回家恢复一段时间包就消了。结果一周后拆线时鼻子上的包依然在,医生告知耳软骨已经跟鼻组织长在一起无法取出。
耗费两个多月时间,承受了3次手术的痛苦,得到的结果却是隆鼻不成功,鼻子上还留下了一个包,耳朵上也出现一个刀口。张女士认为,本想隆鼻后变漂亮些,结果现在比之前还丑,事后她没敢让家人知道也不敢见人,出门都要戴口罩,都没有心情上班,工作也丢了,严重抑郁,而医院应这起对失败的手术负责。
张女士说,她为了处理事情从西安来宝鸡近10次,前不久还投诉到了宝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手术前后她共花费8000多元,加上误工费和再次手术取出软骨以及恢复鼻子的费用,因此她向医院提出了5万元赔偿的要求,却没想到对方不同意,调解未果。
院方:造成失败是个人因素
30日,宝鸡高新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相关负责人张秋霞介绍,张女士隆鼻手术过程属实,但造成隆鼻失败原因不在医院。张女士在他们科室做假体加耳软骨隆鼻手术(手术时取耳软骨加假体垫高鼻子)之前,就在西安做过线雕隆鼻手术(在鼻子中埋线垫高鼻子),效果不好才再次来宝鸡隆鼻。
张秋霞说,手术后假体外露,多次缝合后伤口无法愈合的原因就是张女士之前做的线雕隆鼻,导致鼻子部位组织发生了变化,加上其体质因素造成。后来假体取出后伤口恢复,耳软骨其实没必要再取出,目前张女士以造成不良后果、要恢复到以前状态为由索赔5万元,这是没有依据的,单位没法答应。
张秋霞表示,既然协调多次未果,接下来他们也希望张女士去做医疗鉴定,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解决此事,到时候判定多少赔偿,院方都愿意承担。
消协:整形有风险 选择当谨慎
张女士表示,她大概在两年前做过线雕隆鼻手术,在这次手术前也告知过对方,医生说能做她才做的,现在院方又一直推卸责任,接下来她将去做医疗鉴定,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宝鸡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整形手术有风险,如果手术失败可能会给自己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毁容,广大消费者要崇尚自然美,切忌盲目跟风或为迎合他人喜好而选择整容。若实在需要,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整形机构,要从资质、经验及口碑等多方面去了解整形机构。同时让家人帮忙辨别选择,为自己选择一家权威专业、公信力高的机构,保证安全与效果。但是再完美的整形机构也不是百分百不出问题,消费者对整容后的风险一定要做好心理考量。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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