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隆鼻引发脑出血?她要找无锡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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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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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21:19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这些年,

很多女孩子都接受整形整容了,

为了让自己变美不惜忍痛还花钱,

但是爱美虽好,

伤身就不好了,

这不田女士最近向我们记者求助,

说她之前在无锡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

做了隆鼻手术,

每到到整容导致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田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嫌自己鼻子不够好看,她在今年的7月28日来到位于无锡市区人民东路的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进行隆鼻手术,手术总花费两万五千元。手术后她发现自己的头阵阵发疼,直到鼻子拆线后疼痛还是没有缓解。

就这样忍了半个月,头疼的症状只增不减,8月14日,无法忍受的田女士来到无锡市三院进行检查,这一检查可把自己吓坏了。医生说,出现症状的原因,是脑血管破裂,脑出血,需要进行开颅手术。

一听要进行开颅手术,田女士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天便住进了ICU病房,在重庆的家人也赶了过来。虽然接受的是保守治疗,但在ICU病房抢救的十天,田女士感到无比的痛苦,她描述,这是她生命中最灰暗的一段日子。田女士认为:自己这次脑出血分明是隆鼻手术导致的。

还好,田女士是幸运的,接受入院治疗后,病情有所好转,随后被转进普通病房,她觉得自己真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也非常后悔当初选择做这个隆鼻术。出院后,她带着医院的报告单来到美联臣,但院方的态度令她心寒。“我来找他们交涉,他们说自己是上市公司,所以不能承认,如果自己没上市就能承认。”

这种说法真是让人可气又可笑,难道公司上市了就不承认正规医院所出示的报告单了吗?带着疑问,记者来到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向院方进行求证,但负责人并不在。

对于田女士的情况,

院方工作人员表示,

现在田女士已经在走维权程序,

院方需要权威机构来鉴定田女士的伤害

是否跟隆鼻手术有关。

我们记者将会持续关注此事。

记者了解到,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当事人应注意收集证据,包括手术前的交款凭证、欠条、后期费用票据、录音或电话记录等,也可去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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