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罗思医疗美容门诊部:女子花60万元做隆胸手术后成植物人,构成非法行医罪,判两被告赔受害人121万余元

  • 收藏: 0
  • 浏览: 762
  • 回复: 0
美丽76295858

美丽76295858

2021/09/10 21:45

一只有初中学历女子开医疗美容门诊,接60万元隆胸缩阴术业务后,雇佣只有高中学历没任何医生职业资格男子,为受害女子做丰胸术,在做丰胸术过程中,因使用三无产品,最终导致受害女子成植物人状态。近日,二审法院审结该案,判令美容院负责人及手术医生为此承担责任,判令二人赔偿受害人各项费用1798727。二审法院还判令美容院返还先期收取受害人缩阴手术费用20万元。

女子花60万元做隆胸手术后成植物人

被告人罗某,女,1975年3月21日出生于湖南,初中文化,长沙市雨花区罗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法定代表人。

被告人曾某兵,男,1973年5月17日出生江西省永新县,高中文化,无业。

2014年8月19日,被告人罗某在长沙市雨花区注册成立长沙市雨花区罗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核准经营范围为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限门诊)、美容牙科和美容皮肤科。2014年4月28日,经长卫生局批准,该门诊部被核准为美容门诊部,诊疗科目为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牙科。2017年2月23日,罗某聘请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曾某兵从事隆胸注射手术。

受害人李女士案发前系某公司员工,生于1987年。2017年1月12日和13日,被告人罗某收取被害人李女士隆乳手术费40万元,另预收20万元,用于为李女士作缩阴手术。同年2月23日,罗聘请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被告人曾某兵,在罗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超越核准范围,为被害人李女士实施注射隆乳手术,手术过程中,曾某兵使用“无批文、无中文标识、无法律依据”的“三无产品”,造成被害人李女士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女士因注射隆乳手术(麻醉药中毒)致成植物人生存状态,其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一级。

构成非法行医罪,判两被告赔受害人121万余元

经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李女士的伤残程度、后续治疗费、营养费进行司法鉴定,被鉴定人女士目前诊断为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伤残评定为一级。后续治疗费用约每个月600元,治疗期限至少2年,营养期5个月(自隆乳术意外发生之日起至意识清晰、进食可为营养期限)。

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女士丈夫戴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妻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了被告人曾某兵银行存款543107.18元,冻结了被告人罗某银行存款223468.02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作为长沙市雨花区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经营者,应当知道隆乳手术的实施者必须具备医生资质,但其未认真审查被告人曾某兵是否具有执业医生资格,即聘请曾为被害人实施隆乳手术,且在手术时,因为利益关系,放任被告人曾某兵使用“无批文、无中文标识、无法律依据”的“三无产品”,被告人曾某兵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两被告人的行为不仅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而且严重侵害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民事责任。

原审法院认定两被告人应当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女士各项损失共1798727.12元,扣除被告人罗某亲属已经支付的款项585651.5元,还应当支付1213075.62元。依照有关法规遂判决:被告人罗某、曾某兵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女士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213075.62元。

二审判两被告返还受害人20万元缩阴术预付款

上诉人李女士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称,原判未支持原审被告人罗某退还李为做缩阴手术所预付的手术费20万元不当,请求二审改判在本案中退还;请求二审支持后续治疗费20400470.3元;请求二审支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残疾赔偿金;原判认定的住院伙食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过低。

原审被告人罗某、曾某兵辩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曾某兵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原审被告人罗某作为长沙市雨花区罗思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经营者,应当知道隆乳手术的实施者必须具备医生资质,但其未认真审查曾某兵是否具有执业医生资格即聘请曾某兵为上诉人李女士实施隆乳手术,致李女士重伤一级成植物人生存状态,严重损害了李女士身体健康,两人的行为不仅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还严重侵害了李女士的健康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上诉人李女士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的请求在本案中支持退还20万元缩阴手术费的上诉理由和代理意见。经查,长沙市雨花区罗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没有实施缩阴手术的资质,本案缩阴手术亦没有实施。上诉人李女士因本案现已成植物人生存状态,长沙市雨花区罗思医疗美容门诊部亦因非法行医已被依法注销,客观上不可能再实施该手术,因而李女士预付20万元缩阴手术费的目的已无法实现,为便利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对上诉人李女士及其诉讼代理人请求返还该费用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遂做出维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7)湘0111刑初66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7)湘0111刑初66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限原审被告人罗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上诉人李女士返还预付款人民币20万元。

看法:不要轻易尝试整形

整形整容丢了性命的事这已不是第一次。当年超女王贝也是因为做美容整形手术引发心脏衰竭身亡的,当年才24岁。

我们也常从媒体看到相关的报道,一些因美容而毁容的惨痛案例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但仍然阻止不了爱美女子执着而坚定的脚步。这些人大多都是有颜值基础和经济实力的优质股。

好了还要更好,这其实是一种积极的心态。但用到美容和整容上,尤其是夹带着很高的风险,不值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如果冒着生命危险进行的改头换面的重塑,无论是付出的代价还是身边人心理上的不适,都需要慎重考虑。像本案受害人,能拿出60万元整形,家庭生活又幸福美满,却因为这样一个失败的手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也让这个家庭面临巨大的变动。

生命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只要失去永不再来。一切的努力和妆点,都是为了让生命更有意义更有色彩,而不是拿生命去换取瞬间的闪耀。美是大自然赋予每个人的福利,只有自然的美才能与生命等长。只要不是必须的,还是不要轻易尝试整形美容,这付出生命的代价教训,值得每个人引以为戒。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Copyright ©2009-2024 真美分享 闽ICP备2021019094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不
代表本网站观点,如发现侵权行为或权利人发现存在
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wuyuchena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