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做双眼皮后出现血红肿、发炎严重、拉扯感、留疤等后遗症,状告湖南泊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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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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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16:00

2021年5月17日,被告二田茂英在其店内对我宣传1980元的卡,可以做双眼皮或者面部任意一个手术,称该公司今年在贵州贵阳已开有分院,并称这些手术对她们医院来说是最简单的手术,一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做好,第二天上班都没问题,该卡需要提前定购,称设计不满意可以退,原告拿了1980元现金给被告二田茂英,回家后原告因为资金及其他问题不想做,要求被告二田茂英退钱,其告知要退款必须到该整形医院本人亲自去退,2021年5月22日,原告和被告二田茂英从贵州瓮安县开车赶到被告一湖南泊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贵阳分院,由该院工作人员王琳接待进房。(在这之前被告二田茂英多次邀我去湖南总院)

当日原告没有想做任何的手术,只是来退款,顺便了解一下开眼角的项目,才得知做开眼角手术费用从最初的1980元变成了27816元(含1980元),这个价格还是给优惠下来的,最开始算的是4万多接近5万,该院工作人员告知1980元只是做其中一项的价格,要和其他项目(双眼皮、去皮脂、眼尾提升、眼窝填充)一起做才可以,计算费用总共是25836元,实际消费是27816元,(原告预交的1980元并没有所谓的卡也未开有收据),该院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分期付款慢慢还,原告没抵住被告一的工作人员和被告二的各种洗脑式说辞诱惑,最终稀里糊涂中付了款,支付过程中原告直接支付给了该院的财务,被告二则在旁边拿手机与接待员陈琳对接,并说转给她了(手术当天被告二无法拿出支付凭证或转账记录,)。

当日,原告在手术前因各种原因决定不做,被告一工作人员和被告二将原告带到住院部二楼房间又请了另一位该院工作人员,总共3人对原告又做了二次各种洗脑式说辞诱惑,原告检查期间走哪里都有人跟着,手术前除了术前该院设计师开单要做的项目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手术效果设计和术前本人的确认,甚至眼线形状、宽度、长短都没有告知就直接被做了手术,此次手术约2个小时,术中有抽脂,过程非常恐怖且危险,令原告至今都害怕。

原告和被告二是一起做的检查,当日进手术前该院工作人员告知原告和被告二是一起进去做手术的,原告手术出来后发现被告二根本没有做手术,其理由是血压过高,(本来原告是来退款,陪被告二来做手术的),可至今原告二都没有去做双眼皮手术。原告术后眼睛也出现各种后遗症:开始是血红肿、发炎严重,每天打点滴吃消炎药差不多9天,眼内淤血差不多一个月才消,腿部淤青一个半月才消,后期已3个多月了腿部还有痛感,不能压,眼部还伴有视线模糊、怕光、眼酸涨、外眼角有时像裂开一样的疼、拉扯感也强、左边眼睛眼尾线明显断开,还有外眼角手术后留下的疤、,2021年9月2日原告找到该院复查希望得到帮助,该院面诊医生快速用眼扫一下称是正常的起身就走了,并没有得到解决,每个工作人员都在推卸责任,起初美容院低价虚假宣传诱导原告消费,此手术已给原告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后加上该院无视术后的服务让原告心寒,故为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要求原告退回全部手术费用(本人自行到其他医疗美容机构做眼睛修复),以及交通费等。

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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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给田某,由其转给该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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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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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1980给田某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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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湖南泊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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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术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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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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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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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开的费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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