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毓璜顶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做眼袋手术,术后眼睛下方已经发乌,一查发现被注射了奥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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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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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11:20

“美丽”的陷阱
  5月6日,烟台市民刘兰(化名)来到烟台毓璜顶医院整形美容中心,曾经做过去眼袋手术的她,眼睛下方已经发乌。经整形美容中心主任黄勇初步诊断,美容院很可能给刘兰注射了已被卫生部叫停的奥美定。
  说起自己的整容历程,刘兰一肚子苦水。2008年,当铺天盖地的美容整形广告席卷港城,刘兰求美心切,心血来潮的她走进烟台一家美容整形医院。意想不到的是,做完去眼袋手术后,眼睛下方却肿胀起来。时隔6年,情况不仅没有好转,发乌程度却愈发严重。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思想观念的颠覆,通过医疗美容完善外貌的方式已被普遍认可,但整容不成反毁容的人并不在少数。据黄勇介绍,每天来整形美容中心进行二次修复的患者约占30%,轻者是花了钱没有任何效果,严重者甚至有的感染上了传染病。
  美容市场的高利润让很多商家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在利益的驱使下,欺瞒消费者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济南,有资质进行美容整形的医院有6家左右,但真正从事医疗美容的却不止这个数字。”韩美整形美容医院医生辛银燕告诉记者,“广告宣传出现的主治医生,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你的手术台旁。”
  黄勇曾参加过一次医疗事故鉴定,一位做过隆胸的女子不仅身体留下疤痕,而且局部变形。“检测结果是医院使用的假体以次充好,普通假体在3000元左右,但进口假体高达30000元,市场经营的逐利性对消费者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
证据不足增加维权难度
  面对不尽人意的整形效果,刘兰总要讨个说法,医院的回复却让她大为恼火:“医院说,如果我在他们那里继续整容,可以把钱退给我。但我如果选择其他整形医院,他们就拒绝退款。”
  然而,这场“美丽”的错误为何会延续6年?刘兰告诉记者,几番协商不成,她希望通过媒体告知更多消费者,却遭到美容院的威胁。刘兰求助律师,得到的答复依然令人心寒:“法律对医疗美容效果好坏没有明确的标准,像我这种情况太多了,界定起来有困难。”
  据烟台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科长由爱玲介绍,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据刘兰回忆,她已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但连同意书的内容都没有看过。“整形美容陷阱多,代价大,消费者赔偿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消费者维权难度大,很大程度是他们不注重对证据的掌握。像刘兰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往往事发后才想起维权。”山东欣业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爽告诉记者,“消费者在签署合同前,务必看清合同内容,双方需各执一份,并附上术前照片。”
  烟台华怡医学美容医院企划部主任梁楠认为,有效的沟通是预防纠纷的前提:“术前主治医师应与消费者进行细致沟通,了解消费者整形意向,并将手术的风险及术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告知消费者。”
消费者需增强保护意识
  在解放军第107医院,肿瘤诊疗中心主任王义善接诊过的肿瘤患者中,不乏美容失败的案例:“也许整形和癌症并不存在直接关系,但却是其诱因。对于整形患者身体内部发生的病变,我曾请教过很多知名专家,很对于已经扩散到身体的注射物也是束手无策。”
  “医疗美容一旦出现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侵害是不言而喻的。”由爱玲说,“消费者如果想进行医疗美容,要选择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执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合格证书》,这三证缺一不可。”
  利益往往成为医疗美容的矛盾突发点,正规医院与私人诊所相比,用药流程存在明显不同。据黄勇介绍,毓璜顶医院所有药品全部由物质材料供应处供应,并根据条形码进行详细备案,药品流通过程中,医生无法参与,这就保证了用药的规范和安全。
  在烟台市开发区近期开展的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共检查生活美容机构36家,查处3家店铺存在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开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政管理科科长武旭彪告诉记者:“医疗美容往往是要求实施侵入性手术,消费者要慎重选择,谨慎就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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