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予美医疗美容诊所:女子花三万多隆鼻,鼻子没“翘”,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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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2022/03/01 16:16去年8月5日
市民王女士在中山南路上的
予美医疗美容诊所
花费了3.6万元
接受综合隆鼻修复手术
可对于术后效果
王女士提出了质疑
并要求退费
什么原因呢?
一起去探探究竟
爱美女士4次给鼻子做整形
王女士今年51岁,由于工作的原因,对于自己的容貌特别上心。美中不足的是,自己的鼻子不好看。虽然于 2018年至2020年间 做了3次鼻子整形手术,但她仍不满意。“做出来的鼻子还是不够翘,我希望像欧美女性的鼻子那样,鼻子小一点、鼻尖翘一点,显得秀气。”
2021年8月4日,在朋友的推荐下,王女士来到中山南路上的予美医疗美容诊所。她向医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医生说可以给做超体综合隆鼻修复手术,让她的鼻子翘一点。当日,双方签署了《鼻部整形美容手术知情同意书及风险告知书》,告知书中载明在麻醉状态下进行综合隆鼻修复术,告知了手术的禁忌症和医疗风险。在该告知书中的与本次手术相关史一栏,王女士表明自己接受过3次鼻部整形手术,并签字按手印。次日,王女士在该诊所接受了综合隆鼻修复手术。
质疑手术内容告知不全且有后遗症
做完手术一段时间后
王女士发现自己的鼻子
并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
▼▼▼
“除了显得人中过长,还出现了左侧鼻孔内堵塞,有异味和疼的后遗症。鼻梁左侧鼓起,鼻孔内堵塞不通气,经常有臭味,摸摸就疼。”王女士还说,她事后得知,该诊所医生在给自己做隆鼻整形手术中,磨鼻骨,取了耳朵一段软骨植入鼻内,并且削了鼻尖。而这些,都是当时签手术知情同意书时没有告知的。
王女士摘下口罩
记者看到
其鼻梁左侧鼓起
与鼻梁右侧有略微不同
侧面看
王女士的鼻尖没有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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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手术前后对比照
“在这家医疗美容诊所做隆鼻修复手术,不仅没有达到微翘的效果,未告知我磨骨、取软骨和削鼻尖的内容,而且出现后遗症,所以我要求这家诊所给予解决,诊所方面给我的答复是‘慢慢恢复’。可现在已经快6个月了,还是这个样子。这几天鼻子疼得厉害,每天都要去打点滴消炎。”
对于予美医疗美容诊所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容,王女士说自己是小学文化不识字,当时没完全看就签字了。“我认为,这家诊所给我做的隆鼻修复手术有问题,应该承担责任,退还我交的3.6万元。”王女士还质疑予美医疗美容诊所和给她做手术的 医生是否有从事医疗美容手术的资质。
予美医疗美容:手术成功,与后遗症无关
予美医疗美容诊所兰院长
就几个方面问题
作了回应
▼▼▼
0 1
资质:
医疗美容诊所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给王女士做手术的医生也有执业资格,并提供了相关资料。
02
情况:
王女士来该诊所,当时检查她的鼻头移位和鼻中隔扭曲,与此前做过的手术有关。她的鼻型可以说很不好,有点像鹰钩鼻,尤其是做过异体骨隆鼻术,鼻子里面有烂的地方。我们诊所给她做的是综合隆鼻修复术,进行了术前谈话,签署了鼻部整形美容手术知情同意书及风险告知,王女士明确表示自己做了3次鼻部整形手术。手术是由张主任完成的。我们没有动她的鼻骨,整形外科就没有削鼻尖这个项目。她的诉求是第3次在上海美容医院做异体骨隆鼻手术出现的异体骨支架下悬,造成了鹰钩鼻,也就是鼻头移位。我们给她做的是调整鼻尖支架解决鹰钩鼻,取了一点耳软骨做支撑,这是做隆鼻修复手术必须的,事先也是告知过的,没有给她磨鼻骨。
03
手术:
给王女士所做的综合隆鼻修复手术是成功的,效果很好。王女士所称的术后出现鼻孔堵塞、有异味和疼的后遗症问题与其在予美医疗美容诊所做的手术无关,她可以向医疗卫生部门反映,或者找相关机构鉴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双方可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张玉龙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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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造成患者损害的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美容诊所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主要看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 。 如果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谓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 如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一家鉴定机构对于美容诊所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 也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美容诊所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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