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天台美憬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皮肤科诊疗活动、开具药品处方,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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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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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4:37

浙江台州天台美憬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浙江台州天台美憬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执业助理医师施某萍独立开展皮肤科诊疗活动、开具药品处方,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陈某芽开展药房配药工作,未依法建立投诉接待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的裁量标准,2019年4月9日,天台县卫生健康局对天台美憬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4000元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施某萍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独立开展皮肤科诊疗活动、开具药品处方1300张,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的裁量标准,2019年3月22日,天台县卫生健康局对施某萍作出暂停1年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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