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华尚医疗美容诊所做耳软骨鼻综合,后鼻子发炎流脓,出院后出现的问题与医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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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76295858
2021/06/20 21:21可怕!原本是想通过整容来变得更美的,没想到却出了事情,整容变毁容。所以说啊,整容有风险,手术需谨慎!
“现在只要一挤鼻子,就会有黄色的脓水流下来。”22岁的王女士说,本想通过整形手术把鼻子变得更完美,没想到却一直发炎流脓,把自己弄得痛苦不堪。王女士认为,是为她做手术的华尚医疗美容诊所(以下简称华尚整形)手术处置不当造成的,应当负责。但院方表示,术后院方曾要求王女士留院观察消炎,王女士坚持出院自己处理,因此发炎与医院无关。目前,卫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患者 两次鼻整形后流脓不止
王女士说,自己通过微信朋友圈认识了一位康姓女子,康女士经常在朋友圈发关于整形方面的广告。受矮鼻梁、大鼻头、宽鼻翼困扰的王女士因此萌生做鼻整形的念头,并向康女士咨询。“她(康女士)强烈推荐我到华尚整形。”王女士说。
2017年9月19日,王女士花费11000元到华尚整形做了耳软骨鼻综合手术。院方告诉她,术后需要输7天消炎针,“因为老公工作忙,我要回家看生意,希望做完手术立刻走。我问了医院,医院表示回老家输液也没问题。于是,我就遵照医嘱回到居住地的诊所输了消炎针,并配合吃消炎药,用碘伏处理创面。”
术后近一个月,王女士和身边的亲友都觉得她的鼻子一直肿胀。对于这一现象,华尚整形表示,鼻整形恢复需要至少3个月,如果3个月后不满意,可再考虑做修复手术。术后3个月,王女士感觉鼻子似乎没有变好的迹象,依然肿胀。经与华尚整形协商,2018年1月2日,王女士来到该院,让另一位医生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术后院方表示,同样需打7天的消炎针,但王女士表示留昆明输液不方便。于是,华尚整形让王女士签署免责协议,说明王女士在术后7天内发炎与华尚整形没有任何关系,“我回去后在玉溪华宁盘溪当地医院打了消炎针,还吃了消炎药。”王女士说,也是在第二次手术时,她才知道第一次手术,医生不仅用她的一部分耳软骨垫了鼻头,还在鼻梁处安装了一个假体。而两次手术期间,王女士表示:“医院没有给我任何合同、单据和收款证明。”
2月28日,王女士感觉自己鼻腔里有明显的异味,只要一挤鼻梁就有脓水流出。王女士赶紧通过康女士再次联系华尚整形,华尚整形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康女士,王女士的这个情况是因为上火导致的,让王女士饮食清淡一些,注意休息。
4月初,王女士的鼻子不仅肿胀,按压鼻梁都会流出脓液。于是她再次来到华尚整形,该院一名医生为王女士做了鼻腔镜检查后告诉她,有一个小创口感染,需要切开处理脓液。由于王女士估计自己已怀孕,不愿意再次手术。
4月底,王女士到医院确认怀孕的事实,并把检查结果给华尚整形看,要求赔偿手术费用,“起初院方表示可以赔付手术费的一半,5500元。”王女士说,自己希望尽快处理,就同意了,“可华尚整形又把赔付变成了5000元,我也同意了,最后他们却表示不赔了,让我要么在华尚做第三次手术,要么走司法程序。”
因为不愿在该院治疗,王女士5月到玉溪市人民医院做了检查,该院医生的诊断书上写下:“隆鼻感染,有明显脓液”,并告诉王女士,该院无法在她怀孕的情况下做修复手术。
“我鼻子从2月底一直肿胀流脓,华尚医疗整形没有及时给出正确的处理办法,整整耽误了两个多月,让情况变得更加严重。现在我又怀孕了,只希望医院能把手术费退还给我,我去别的医院治疗。”王女士说。
院方 术后建议留院 但患者坚持要走
院方出具的一份“昆明华尚医疗美容医疗美容科手术术前告知书及知情同意书”显示,2018年1月2日,在进行第二次名为“鼻翼缩小术”的手术期间,王女士签署了该份协议。在其中一条手写的条款——“顾客要求做完即走,如出现感染、术后发炎、医院概不负责任,医生尽最大努力调整”下,有王女士的签字和手印。两次手术中,院方仅出具了第二次手术时的术前告知书及知情同意书。
“医院在为每一位顾客做外科手术时,都一定会要求顾客在医院住院观察几天,打消炎针或吃消炎药。她(王女士)的两次手术我们都要求她住院,但她坚持要走。”一名自称华尚整形总经理的人员说,当时医院要求王女士住院观察,她坚持要走,医院只好让她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因此,“她在出院后出现的任何发炎、感染,和医院没有任何关系。”
“即便如此,本着对顾客负责的态度,术后我们也每天给她打电话,她都说没有任何问题。”该人员还称,“本来第一次手术就已经很成功了,没有任何问题,是她自己要求完美,觉得没有达到她想要的效果(才做了第二次手术)。”而对于王女士表示术后没有接到任何回访电话时,该人员表示,如果王女士走法律程序的话,该提供的证据都会提供,“但现在不方便提供给你们(记者)。”
针对王女士表示,院方从愿意赔手术费的一半,之后改口赔偿5000元,最后又不愿赔偿的说法,该人员说:“在我任职期间,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她来医院复查时,医院也说要带她去检查,她自己说不去。”
对于王女士表示就诊期间的所有资料,医院没有提供给她,也没有任何付款证明的说法,该人员表示,“任何的客户,只要交了钱我们都会出具收据,如果是顾客自己丢失了相关证明,我们也没有办法。”同时她表示,“我们正常的流程都是先收钱、做化验、体检,(检查结果)正常的情况下我们才做手术,她自己说没有(这些资料),我也不方便解释太多。”
当记者询问院方有没有关于王女士的相应资料留存时,该人员解释,因为自己2017年12月才到华尚任总经理,王女士的具体情况她也不太清楚。而记者希望进一步采访其他了解情况的院方人员时,该人员则回复“不用”。
最后,该人员还表示:“出现任何问题,我们可以走正规程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医院真的有责任,我们会去承担,如果是她自己不配合导致的问题,那这个责任该找谁?”
★卫监部门
院方尚缺失
第一次手术医生执业资质
在接到王女士的情况反映后,5月24日上午,官渡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的监督员来到了华尚整形调查取证。罗监督员表示,在经过记录双方的问询笔录、查验医疗机构相关资质、相关就诊记录调查取证后,由于医院尚未能提供第一次手术医生的相关执业资格证明,医患双方未能达成对病历的认可,因此现场也无法封存病历。
“医院方面表示,第一次手术医生的资料未能提供,是因为去年食药监局把相关的电脑和资料都带走调查了,所以要之后才能补齐,我们会继续跟进。”罗监督员表示,目前医疗纠纷有3种正规的解决途径: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借助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三是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经医患双方同意,进行医疗鉴定后走司法途径。
★律师说法
知情同意书
不完全是院方免责理由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尚江律师表示,医院有义务向相关卫生执法部门提供医疗机构和医生所有资质证明,如果一直无法提供医生执业资格证明,则可以被推定为没有相关证明。一旦医疗机构聘用了无资质的医生进行医疗行为,医疗机构要受相应处罚,同时由于触犯了行政法规,有可能会被推定为存在过错。
“患者离院前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并不能完全作为医院免责的理由。”金尚江律师表示,患方出院后是否打了消炎针需要另外提供证明,但如果院方在患方手术期间存在其他过错的话,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目前患者怀孕,可能做不了医疗鉴定。金尚江律师建议,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先请医调委介入调解。
★专家建议
应尽快将假体取出
以免产生更坏结果
“发炎流脓应当与第一次手术有关。”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整形外科主任王继华分析,按照目前现有的资料来看,患者的两次手术中,她首先做了耳软骨鼻综合手术,而后做了鼻翼缩小术。正常情况下,隆鼻术有可能出现发炎,而鼻翼缩小术并不会造成发炎。因此,如果没有其他原因的话,发炎应当是第一次手术时伤口处理不当出现的,只是随着时间推移,发炎情况越来越严重。“当然,还需要进行权威的医疗鉴定再下定论。”
针对目前王女士的情况,王继华主任建议,应尽快到正规整形外科将假体取出,避免孕晚期时,发炎严重后产生更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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