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仁爱医院做丰胸手术,术后一只乳房留下疤痕,还失去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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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20:59来源:云南信息报
丰胸失败打官司
报记者 江枫
丰胸失败,一只乳房留下疤痕,还失去弹性。她状告医院,一审判决确认她也需承担40%的责任……为此,她提起上诉,请求索赔赔偿医疗费1万元、精神损失费9.5万元。
丰胸丰出大问题
2005年11月,郑女士从电视上看到云南仁爱医院做广告称:“引进韩国技术丰胸,让女人变得更加美丽自信,手术后不会留下任何疤痕。”
“看了后我很动心,就到该医院进行详细了解。医生告诉我,这套丰胸技术非常好,赶紧打消顾虑,进行手术。”郑女士说:“ 当月23日,我就在该院做了丰胸手术,花费1.3万元。”
然而没多久,她出现了上述症状,有时候疼到连右手都举不起来。郑女士说,医生告诉她必须进行第二次手术。她做手术前没跟男朋友和家人商量,男友知道后,和她分手了。
一审她要负40%责任
“仁爱医院答应为我重新做手术,退一半的医疗费,但我再也不敢相信他们了,决定打官司讨公道。”郑女士将该院告到五华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自己医疗等费用12万余元。
经司法鉴定,郑女士的右乳房纤维包膜挛缩,变硬,活动度差,需要剥离包膜,重新换假体。鉴定结论还认为,这跟手术操作有关。
仁爱医院认为,郑女士手术后留下伤疤是正常的,其右乳术后出现的问题跟其个人的身体机能、她没有积极进行按摩有关,该院并无手术操作的不当。
仁爱医院承认手术对郑女士造成了客观损害,不过他们认为,自己的责任有限。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仁爱医院应当对郑女士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郑女士个人体质及术后未积极进行按摩,也是发生损害后果的原因,她应承担40%的责任,医院承担60%的责任。
据此,该院判领仁爱医院赔偿郑女士1.4万元。
她上诉要求重新判决
一审宣判后,郑女士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她认为鉴定结论已证明她出现上述症状,跟手术有关,一审判决要她承担40%的责任,不合理。
郑女士还认为,丰胸手术失败后,两年来她不仅承受着巨大的肉体痛苦,还承受着精神上的折磨。爱情、工作和生活,都陷入阴霾之中,一审法院仅判令医院赔偿她精神损失费5000元,明显过低。
昆明中院昨天上午审理本案后,决定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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