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谈奥美定:深圳富华美容医院只要能挣钱 任何手段都用
美丽76295858
2021/08/13 21:28本报记者 笑 蜀
卓小勤:我为什么单挑奥美定?
记者:你最早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奥美定的?
卓小勤:很早,1998年就开始了。是富华公司运作的结果。当时国家药监局下令,仅此一家,不引进第二家。但这个产品进入中国之后,销售遇到了极大阻力,整形医院都抵制这个产品。
这对富华的商业计划是一个沉重打击,富华就采取了一个极端恶劣的手段:撇开医院,直接向美容院推销,给美容师培训。典型的非法行医,这就得罪了我,因为我的本职工作就是打击非法行医。
记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契机促使你站出来单挑奥美定?
卓小勤:1998年,有两个受害人来找我。这两个受害人都是同一个美容师做的手术,这个美容师手里就有富华给她的培训证书,而且是富华供货,她出了事就跑,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那时只有富华在行销这个产品,我打赢这两单官司之后,就决心告富华。
记者:有人说你单挑奥美定,是因为你跟奥美定的竞争关系。真相到底如何?
卓小勤:这个说法是有原因的,但不确切。当时富华认为这个材料无毒无害,怎么注射都没问题,所以主张放射性注射,也就是从乳晕注射,我的两个受害人都是这么受害的。乌克兰主张基体部注射,在乳房的下部一次性注射,使胶体成团块,一旦出了问题,尽量把它抽干净,实际上也不可能抽干净。但富华不遵守乌克兰的要求,要杜绝后患就更不可能了。
这对我来说是不能接受的。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时富华手中积压了大量货物。积压导致过期,过期了怎么办?它擅自改变包装,改变条形码,故意不标注出厂日期。这个证据被乌克兰抓住,乌克兰不干了。乌克兰还是有底线的,但富华没有底线,它只要能挣钱,任何手段都用。
再有一个就是它宰客特别狠。我了解到的价格是每毫升30元到80元,一个隆胸要打至少300毫升,进账数万。为了从病人身上多挣钱,就鼓励尽量多的注射,甚至要求病人注射500毫升。
500毫升是什么概念?就是打点滴的那种瓶子,装满才500毫升。500毫升当然挺好,但问题在于,怀孕哺乳期之前有一次乳腺再次发育。你的乳房平常很小,但到那个时候就要发育,平常越小那时发育就越大,就要爆乳,《新闻调查》说那个受害者哺乳期不敢给孩子喂奶,痛苦万状,就是这个原因。
注射500毫升,就是不加节制地注射,而乌克兰要求不超过300。这就导致了跟乌克兰的决裂。乌克兰刚把英捷尔法勒的总经销权转给吉林敖东,英捷尔法勒就被国家药监局叫停。然后富华所谓同类产品就进入临床试用,接着就恢复了注射隆胸,只是产品换了面孔,从原来的英捷尔法勒换成富华自己的品牌奥美定。
我最初举报奥美定,是因为当时吉林敖东请我做法律顾问。他们给我的条件不高,是企业法律顾问的平均待遇。最让我动心的,是他们跟富华竞争,要对付富华。我觉得这跟我的初衷不谋而合,虽然英捷尔法勒也有问题,但奥美定最离谱。而且我当时孤身一人,我必须跟富华的竞争对手合作,才能获得相关资料和其他资源。
我后来向媒体公布的那些材料,包括乌克兰英捷尔法勒的总裁给富华的绝交信,虽然是复印件,但都是总裁亲笔签字的,都是那个时候获得的。我那时就能拿到这么多东西,别的人都拿不到,就是因为我身份特殊。
所以早在2000年,我就开始举报富华。应该说这个举报也是吉林敖东策划的。这就是说,开始的动力主要来自商业竞争的动力,不是来自消费者、受害者的利益。
一开始,富华公司就对所有专家进行威胁恐吓,所以虽然很多专家反对注射隆胸,但只敢点英捷尔法勒的名。我不一样,我不仅旗帜鲜明地反对注射隆胸本身,而且一开始就直接揭露奥美定。
记者:那你后来为什么又一度放弃了呢?
卓小勤:我到敖东,也是想通过我的努力,规范英捷尔法勒的销售行为,但我起草的规范销售行为的《销售协议》,及规范医疗行为的《注射隆胸手术知情同意书》,敖东都没有采纳,举报奥美定的事又石沉大海,我的抱负无法实现。这种情况下我就离开了。
我离开就意味着以前的努力到此为止。有组织、有预谋的抵抗停止了,只能依靠消费者的零星抵抗。
我对消费者的零星抵抗没信心。可以说句老实话,当初受害人找到我的时候,我的积极性并不高。我觉得有更多的事情要做,而这件事我当时觉得太难了,不会有什么结果。
接着就是浦律师跟我接触,希望我能参与这项公益活动。他派他的助手来见我。我就把我2000年给中纪委的举报信打印了一份。我觉得这份材料应该说得很清楚,看完之后,就大体知道这里面的一些黑幕。浦律师看到我这个材料很振奋,专门见了我一面。我们一见如故,我归队了。
卓小勤:当初,媒体没注意到奥美定。决定性的转折点是2003年,这一年英捷尔法勒被封,奥美定一统天下,富华进入爆炸性增长期。
从这个行业派生出别的食物链,比如美容院要做这个生意,就要狂打广告,通过广告制造这样一个美容新时尚,诱使非理性的求美者来使用这种方式隆胸。这就把媒体拉下水了。
媒体被拉下水,主要是因为媒体公信力不足,相应的广告来源就受影响,就饥不择食。医疗广告因此大行其道。本来广告法出台前,卫生部曾要求禁止医疗广告,但当时的立法以扶持广告业为由,把卫生部这个意见顶回去了。现在连什么兽医、兽药的广告,都有规范,惟独医疗广告没有规范,就是当时留下的祸根。
记者:你印象最深的落水媒体,大致是一种什么样的风采?
卓小勤:比如富华所在地的一家晚报,就几乎天天刊登富华医院的硬广告软广告。个别媒体人作用也很坏。直到2005年夏天,还有一个姓孙的记者,在某报一连发了十几期吹捧奥美定的整版报道。上海富华医院开业典礼,主持其事的更是某大台的名播。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说奥美定神话是媒体造就的。
这是一个规律:几乎所有的非法行医,都靠非法医疗广告起家。起初是贴“牛皮癣”也就是街头小广告,后来是到媒体打豆腐块广告,后来承包医院门诊部,再以医院名义到媒体做整体形象包装。就这么一个方式。
记者:你是资深卫生法专家,从这个角度判断,你认为媒体在奥美定问题上的主要失误是什么?
卓小勤:主要失误是轻视人的价值,尤其是生命价值。
我长期研究而且参与卫生立法,这方面的情况知道得多一点。医疗领域的前车之鉴或者说药害事件,最著名的就是“反应停”事件。“反应停”对治疗妊娠呕吐很有效,但有人隐瞒了实验结果,不承认其副作用,结果服用这种药品的妇女,生下来的孩子统统四肢短小,成了“海豹儿”。这个事件使欧洲猛醒,建立了严格的药品审批制度。我国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制度同样严格。按照规定,产品长期植入人体的医用材料,要经过严格的基础研究、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和临床实验。其中仅动物实验中的植入实验一项,最短观察期也在1年以上。而富华从对外宣称要独立开发同类产品到产品获准,不足1年。简单一看,时间就不够。人体实验最短观察期要两年,可它只做了7个月就获准上市。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批准它上市的?1999年12月15日国家药监局批准其生产、销售和临床使用;仅隔13天,也就是同年12月28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就高调出台,实际上是为了抢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把奥美定批下来,否则很难审批。
问题在于,这个材料存在严重的产品缺陷。首先是设计缺陷。这个材料是丙烯酰胺的聚合体,你聚合是否完全?是否达到医用纯度?你不能保证在人体内绝对不分解,只要分解出单体就是剧毒。第二,这个材料进入人体之后,取不干净。我们看到最多的危害是感染,打抗生素完全不起作用,惟一的办法就是取出来。但这个材料根本取不干净。第三,这个东西是液体的,它会游走,会渗透,甚至生出三个乳房。然后还有说明缺陷,就是说如果不正确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比如注射量超过300毫升会给未生育妇女造成潜在危害,一旦感染无法完全取出,对此应有风险提示,但富华公司在产品没有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实验的情况下,对外宣称绝对无毒无害,绝对安全,那么这就是欺诈,这就是说明缺陷。
奥美定的危害本来是常识,不是不可预见的,而且悲剧已经反复发生,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媒体的失察是不可原谅的。
0 条评论
相关爆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不
代表本网站观点,如发现侵权行为或权利人发现存在
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wuyuchena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