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女子在嵊州美甲店做隆胸手术,术后局部并发严重感染、化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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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21:47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尤其是女士对医疗美容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但爱美也要理智,美甲店做医疗美容,这个举动未免有点疯狂。近日,嵊州市卫生监督所就查处了一起美甲店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案。
6月5日,嵊州市卫生监督所受理了一新昌籍女子投诉举报,称经人介绍,今年1月7日在嵊州市三江街道一家美甲店做了隆胸手术,术后没多久,手术部位出现局部感染。为此,她多次到新昌县人民医院、嵊州市人民医就诊,术后近5个月时间身心受尽了痛苦的折磨。最后医院专家得出的结论是,术后局部并发严重感染、化脓,必须进行再次手术切开引流、排脓,抗菌治疗。
接到投诉举报后,该所立即于次日上午联合三江派出所民警及三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入店突击检查,并将店内一企图夺门而逃的30多岁男子现场抓获。经查实,该男子正是做隆胸手术的“医生”。
执法人员在美甲店内发现了药品、医疗器材十几个品种近200件,查获了医用纱布,利多卡因注射液、止血钳等手术用药品、器材近20件。经询问,该男子殷某为山东籍人,师范类专业毕业,无任何行医资格证书,为“假医生”。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了大量的非法医疗美容交易信息。在铁一样的证据面前,殷某最终交代了半年来与美甲店合作先后做了5例医疗美容手术的违法事实。交易过程是由美甲店负责联系顾客,殷某负责手术,收取的费用五五分成,殷某本人获利近3万余元。
由于殷某属游医类人员,居无定所,该所于6日下午以最快的速度启动了立案处罚程序,针对殷某开展非法医疗美容项目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作出了没收涉案药品和器械、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美甲店涉及到提供场所开展非法行医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入到立案处罚程序中。
在此,卫生监督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爱美的女士们,医疗美容有严格的资格准入原则,只有具备有相应资质的医院才能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周边地区已有多起顾客在该类场所做美容手术后发生毁容、至残、局部功能障碍等事件,因此为避免你的身心健康权益受到损害,做医疗美容项目务必要到正规且有资质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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