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新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做双眼皮修复、全脸自体脂肪填充和鼻综合,现在眼睛仍然一大一小,鼻子歪了,脸部也看不出来饱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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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5 21:47消费者:整形后双眼一大一小,鼻子歪了
30多岁的张女士是外省市人,之前在外地做过双眼皮手术,但效果不太好,双眼一个大一个小。“今年3月份,经熟人的介绍,让我到徐州铜山万达广场内的新美医疗美容机构做双眼皮修复手术,我出于信任,同时也想让双眼看起来更自然些,就来到徐州就医。”
张女士说,3月20日,她在这家美容机构做了整形和修复手术。本来只是想做双眼皮修复手术,但在美容机构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同时又做了全脸自体脂肪填充和鼻综合。这三项费用加起来一共7万多元,其中有2万元办的贷款。
之所以多做了两个项目,张女士表示,感觉自己的脸比较瘦,想通过脂肪填充让面部更加饱满,原先的鼻子也有点塌,鼻型也不太美,通过隆鼻手术能让自己的鼻子变得更好看,总之,就是想让整个人变得更美,如果整个人看起来更漂亮了,这7万多元花得就值。
手术7天后拆线时,张女士发现鼻子有点向右歪,当时做手术的医生说,鼻子还处于肿胀期,需要半年的恢复期,恢复期过后再看,还嘱咐她回去后把鼻子往另一侧拽拽。“鼻子一拽就疼,靠拽就能把鼻梁拽正吗?我不太信。”张女士说,回家到现在已经4个月了,她发现整形和修复的效果并不满意。
“面部饱满的感觉只持续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现在完全看不到填充的效果,双眼皮修复后还是一大一小,最严重的是鼻子,还是向右侧歪,我认为这次整形和修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两个星期前,我再次来到徐州,准备找美容机构要说法。”
张女士称:“在该机构做的三个项目都没有达到满意效果,所以要求全额退款。但美容机构只愿意修复鼻子,不同意退款。”后来中间人表示,考虑到朋友关系,自愿拿出10000元报销张女士的路费、食宿费等,但要求张女士不能投诉不能举报,张女士没有同意。
美容机构:双眼比之前好,免费修复鼻子
7月21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张女士,她取下口罩,可以看到,修复过的双眼皮仍一大一小,鼻子向右侧歪。张女士拿出7月11日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做的CT报告单,诊断意见为:隆鼻术后改变 假体向右偏移。
随后,记者陪同张女士一起来到这家美容机构,找到该机构负责人赵先生。
赵先生说,做手术之前明确告知了张女士,做的是整形修复手术,毕竟是手术,只能保证比她之前的情况有好转,但并不能保证达到她心目中期望的样子。
“做手术之前给她说了,面部填充要做2—3次,才能达到较好效果,她只做了1次,脂肪会被吸收,得继续做才能达到效果。”赵先生说,张女士的双眼皮是在外地做的,之前没有给做好,一大一小,很明显,这次来他们这里做修复手术,做手术之前的照片他们都留存了,修复后的双眼皮比她之前明显好多了,赵先生认为这次他们修复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对于鼻子歪了的问题,赵先生则说,做完鼻子后也给张女士拍照了,当时鼻子是正的,并不歪,造成鼻子歪也有可能和后期护理不当或者人为等因素有关。对于鼻子歪的情况,赵先生承诺可以继续在他们这里给免费修复。
不过张女士表示,她已经不信任这家机构了,不愿意在这里修复,她认为本来就是调双眼皮大小的,调整后还是一大一小,鼻子也歪了,面部也看不到效果,所以要求全额退款。
但赵先生表示,可以免费修复鼻子的问题,退款的要求难以满足,如果张女士不同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律师:建议由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主任。张主任表示,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器具,并事先向消费者明示服务效果及注意事项。因经营者责任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发生争议需要进行鉴定、检测的,经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一致,交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鉴定或者检测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先行垫付,另一方提供等额担保。
张主任表示,综合以上法律规定,建议对消费者美容使用的材料以及经营者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应当对消费者进行三倍赔偿。如果经营者不存在欺诈行为,但因为经营者的过错造成了消费者鼻子歪斜等,也应当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能够免费修复的,经营者可以进行修复。如果消费者选择别家机构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等应当由经营者承担。如果修复不了,造成消费者残疾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伤残级别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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